各处室系部:
2014年烟台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和单位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及规范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负责人和实施(依托)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5、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单位及孵化器内的企业优先申报。孵化器内的企业可以申报种子项目,种子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到期未验收的市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须知
1、市计划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驻烟高校原则上不超过10项。
2、申报前必需对项目进行查新,具体安排见附件3。
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含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简单装订成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各1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需提交合作合同一式两份,驻烟高校需提交与烟台企业合作合同一式两份。
4、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27日。因计划网上申报系统正在更新调试,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涉密项目禁止网上申报。
联系人:赵永刚
联系电话:692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