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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9月初级、中级粮油保管员、中级粮油质检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发布日期:2012-08-09 点击数:

    2012年9月初级、中级粮油保管员、中级粮油质检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按照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安排,我站定于9月份进行初级、中级粮油保管员和中级粮油质检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粮油保管员、粮油质检员
        二、技术等级:初级(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粮油保管员、粮油质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鉴定与培训时间:
       1、 培训时间
    粮油保管员:9月2日报到,,9月3—9月7日培训
    粮油质检员:9月16日报到,9月17—9月21日培训
    2、鉴定时间:
      粮油保管员:
      理论考试时间-------9月8日上午 9:00—11:00
            实操考试时间-------9月 8日下午开始
          粮油质检员:
    理论考试时间-------9月22日上午 9:00—11:00
            实操考试时间-------9月 22日下午开始
    请参加鉴定的人员即日起开始报名,填写《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电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lyjnjd@163.com,报名时请携带《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贴照片)(注:申请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盖所属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考试前一日发准考证。
    五、考评有关事项:
    本次考评以《国家职业标准》为标准,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评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指定参考教材为国家粮食局编印的《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国家职业标准》。
     六、鉴定地点: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七、费用:鉴定费240元/人;
    培训费初级560元/人,中级660元/人;
    食宿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35-6925066  13605358551
    联系人:崔忠艾  樊镇棣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金海路1001号   
    邮箱:lyjnjd@163.com
    邮编:264670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