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粮油食品学院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25-05-2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粮油食品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修订)》(鲁商务学字〔2025〕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辅导员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且必须工作满一年以上。专职辅导员是指学院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线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紧紧围绕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主要包含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政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思政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等情况。
三、考核原则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将日常工作考核和评议结果结合起来形成综合考核成绩。

  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结果考核是根据辅导员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学生教育与管理、思想引领、相关获奖等情况;过程考核是从辅导员各项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工作实际评价班团建设、日常管理、学风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常规工作考核与创新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常规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日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情况;创新工作考核主要考核在工作中运用理论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创建特色品

牌等工作情况。

  学生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生评价主要是从被管理者的角度对辅导员进行评价;组织考核主要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 4 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 30%,良好比例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 40%,合格比例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 30%。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期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学期请假、脱产学习超过 30 天(含 30 天);无故不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辅导员值班或者脱岗的;因工作不力导致学生投诉较多的;其他经研究认为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不发放奖励性绩效
  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因所带班级(含学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而受到学校处理的;出现严重影响辅导员形象的言行的;其他经研究认为考核不合格的。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党总支副书记、相关副院长、学生科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总支副书记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考核方法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学期进行,学期末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排名,考核内容包括个人自评、学院考核、学校考核。
(一)个人自评
  辅导员按照绩效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工作,进行自我评价。
(二)学院考核
  学院考核由学院领导小组组织,主要为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占 40%)和学院领导评议(占 10%)。1.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原始分满分为 100 分,原始得分*40%=本项得分,分值设置如下:
( 1 )带班情况( 30 分)

  每学期分年级按所有班级考核名次,从前往后排名,第一名为 30 分,第二名及其后名次依次递减 1 分,辅导员所带班级对应取分。每位辅导员班级考核工作得分加和后取均值即为该项初步得分。此外,要满足学生处带班数量及人数要求。因个人原因,每多带一个班在初步得分基础上加 2 分,每少带一个班在初步得分基础上减 2 分。该项分值最高 30 分,超 过 30分按 30 分认定。

(2)专项工作承担量(25 分)
  该项统一赋分为 25 分。
(3)专项工作开展情况(30 分)
  每专项分三档进行排名赋分,分别为一档 28 分、二档 24分、三档 20 分。所承担工作参加学校考核的,学校排名前三名为一档,其中第一名额外再加 2 分;学校排名四五名为二档;学校排名六七八名的为三档,其中第八名额外再减 2 分。所承担工作学校未进行考核的,由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绩评定档次及得分。每位辅导员专项工作得分加和后取均值即为该项得分。
(4)加分情况(15 分)

  担任级部辅导员,加 1.5 分。参与招生宣传,每招生 1 人加 0.5 分。承担本职工作以外工作任务,由本人申请且提供佐证,并经学院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每项加 0.1-0.5 分。开展对外宣传,在学院网站、学院公众号发布新闻,每篇加 0.1 分;在学校网站(综合新闻板拍吗块)、学校网站(党建网板块)发布新闻,每篇加 0.2 分;在学校网站(学院新闻板块)、学校公众号及校外媒体发布新闻,每篇加 0.5 分。发布在学校网站的新闻须同步发布在学院网站,发布在学院网站的新闻须同步发布在学院公众号,发布在学校公众号的新闻须同步发布在学院公众号。同一篇新闻以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算。在辅导员大赛、双创大赛、教师大赛、辅导员工作室、社会实践、党团建设、课题研究、对外宣传等方面实现学院突破,由本人申请并经学院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每项加 2 分。该项分值最高 15 分,超过 15 分按 15 分认定。

  学院领导评议每年 7 月和 12 月进行一次,由学院领导小组对辅导员本学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评议,重点考察辅导员工作态度、日常表现、争先创优、师德师风、工作安排落实、临时性工作承担、主动担当作为等方面。该项分值最高为 10 分,将学院领导小组成员打分加和后取均值。以上考核结果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组织,于每年 7 月和 12 月进行一次,包括辅导员班主任评议(占 10%)、班级学生评议(占 30%)、学生工作处评议(占 10%),评议结果纳入辅导员考核。学生工作处分学院按比例确定各考核等次人数,将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