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粮油食品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25-05-28 点击数:

  为切实提升学生教育管理质量,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激发班主任工作热情,使班主任工作能够得到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粮油食品学院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以明确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标准、流程与结果运用,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考核目的
  旨在充分激发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强化其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关键作用,推动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实现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量化评估。
二、考核依据
  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为基础,紧密结合粮油食品学院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考核细则。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党总支副书记、相关副院长、学生科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总支副书记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考核周期
(一)月度考核

  每月开展一次,聚焦当月班主任工作表现。

(二)学年考核

  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综合月度考核结果、师生满意度调查情况以及班主任的综合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对班主任一学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五、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在校生班级班主任考核办法及考核成绩构成
月度考核按班主任客观考核指标计算分数并排名。学年考核按班主任客观考核、学生评价、学院评价相关指标计算分数并排名。
1.班主任客观考核(80 分):
  班级实绩(55 分):严格依据当年所带班级在《粮油食品学院班级考核细则》中规定的相关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全面衡量班级整体发展成果。按照班级月考核分数*55%折算。
  材料及会议(10 分):包括日常管理工作文件材料提交(基础分 6 分,无故晚交或多次督促不交每次扣 1 分)、班主任会议参与(满分 2 分,无故缺席每次扣 0.5 分)、班会召开(满分 2 分,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无故未召开每次扣 0.5分)。
  班主任走访宿舍(10 分):每月应到班级学生所在宿舍楼各不低于 4 次,根据班主任签到次数和学工系统工作日志考核,每缺少一次扣 2 分。
  突发事件(5 分):班主任须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班级学生突发状况,如突发疾病、学生冲突等。如班级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联系不上班主任,每次扣 2 分。
2.学生评价(10 分):从每个班级中随机抽取 5 名学生,对班主任进行无记名量化民主评议,填写《粮油食品学院学生评议班主任工作表》。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取该班级的此项得分,则取参与考核各班的该项平均得分。
3.学院评价(10 分):学院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听取班主任工作汇报,查阅班级管理相关材料等途径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综合评分,重点考察班主任工作态度、日常表现、争先创优、师德师风、工作安排落实、临时性工作承担、主动担当作为等方面。
(二)实习(毕业)班级班主任考核办法及考核成绩构
月度考核按实习年级班主任客观考核指标计算分数并排名。学年考核按月度考核、学生评价、学院评价情况计算分数并排名。
1.班主任客观考核(80 分):
  材料及会议(10 分):包括日常管理工作文件材料提交(基础分 6 分,无故晚交或多次督促不交每次扣 1 分)、班主任会议参与(满分 2 分,无故缺席每次扣 0.5 分)、班会召开(满分 2 分,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无故未召开每次扣 0.5分)。
  实习习讯云打卡(30 分):严格依据学生在实习习讯云平台的打卡情况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学生未打卡,每天每人次扣 1 分。若班级内连续三天出现学生未打卡情况,在原有扣分基础上再扣 5 分。若班级连续一周存在学生未打卡现象,取消班主任当学年评优资格。
  就业率(35 分):以就业率最高的班级为 35 分,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减 2 分赋分。初次就业率须在 90%及以上,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3 分。
  突发事件(5 分):班主任须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班级学生突发状况,如在实习期间突发疾病、冲突等。如班级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联系不上班主任,每次扣 2 分。
2.学生评价(10 分):同在校生班级的考核方式和分值。
3.学院评价(10 分):同在校生班级的考核方式和分值。
六、考核结果运用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与考核名次紧密挂钩,由学院根据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评优评先:学年考核结果作为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考核年度中途更换或暂时移交班主任工作的,原任班主任不得参与评优奖先。若所带班级发生学生意外死亡、重大群体事件、恶性违纪事件,或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出现重大纰漏,或在实习习讯云打卡中出现连续一周有学生未打卡的情况,取消班主任当学年评优资格。
3.其他处理:对于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人员,由学院及时撤换或处理。若班主任存在违反党纪法规、师德师风要求,因个人原因导致班级学生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等情形,取消其班主任资格;需追究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七、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与本细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2.本细则由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