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班级管理,不断提高学生的自觉性、自律性,全面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充分调动班主任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努力促进班级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能够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使学生的基本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2.全面客观:考核内容涵盖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全面客观。
二、考核范围
根据学院志愿服务队不同部门相关考核细则要求,按照不同年级对各班级进行考核,如遇班级集体性活动,由负责组织的学院志愿服务队部门根据活动方案的激励措施,给予班级整体加分奖励,计算在加分证明公示的当周的班级考核中。
三、具体考核内容说明
班级考核分为周考核、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四部分。周考核由学院志愿服务队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考核细则制作相关表格,表格中的综合得分情况是班级集体活动的加分奖励,而非班级中的学生个人活动的加分。底数与班级人数相关,计算方式为 50+(班级人数-50)/2。各班级的总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情况*10)/底数+100,总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关于周考核中涉及合班、合寝问题,合班加减分计算到具体班级;合寝宿舍问题,加减分尽可能具体到各班个人,若无法具体,则按照宿舍成员班级占比,平均分布。每周班级考核情况于下周二之前公布。月考核按照每个月的周考核的得分情况组成,根据总分进行排名,总分相同,排名相同,若出现周考核跨两个月的情况,周考核分数只算一次,计算在天数占比较多的月份。学期考核为月考核的总分/周数。学年考核为两学期的学期考核总分/2。